下载专区|联系我们
全国服务热线: 0759-3339822
首页 > 法律法规 域名
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
发布日期:2014.04.12    点击:2161次

政策采用时间:1999 年 8 月 26 日
实施文件批准时间:1999 年 10 月 24 日

 

注意:
      本政策现已生效。请参见 www.icann.org/udrp/udrp-schedule.htm 了解实施时间表。
      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(ICANN) 认可的所有注册商都采用本政策。另外,某些国家和地区代码顶级域名(例如 .nu、.tv、.ws)的管理者也采用本政策。
     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商(或者其他注册授权机构 - 针对国家和地区代码顶级域名)及其客户(域名持有人或注册人)。因此,本政策使用“我方”来指代注册商,使用“你方”来指代域名持有人。

全国服务热线:0759-3339822湛江科进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律声明|下载专区|在线留言|联系我们|   技术支持:软思技术       备案号:粤ICP备19117837号
关闭客服
13326519822

13794199984